各区、县(市)工业主管部门,各相关企业: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,完善企业技术创新体系,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,根据《沈阳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》(沈工信发【2024】69号,以下简称《管理办法》)有关规定,市工信局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一、申报原则各区、县(市)组织推荐,企业自愿申报,且申报企业应具备《管理办法》中对应的基本条件(见附件1)。二、申报材料由区、县(市)工业主管部门出具推荐意见(见附件2);申报单位按照《沈阳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